2009年4月16日 星期四

現金股利 和 股票股利

現金股利1元代表1股1元, 所以你手上有1張(1000股)股票代表除息時可分配到1元*1000股=1000元.

股票股利1元代表100股, 因為台灣證券法規定發行新股的基本單位是一張(1000股)而面額為10元.
所以你手上有1張(1000股)股票而分配0.5元股票股利時就等於1000股*(0.5元/10元)=50股(亦可說配股率是5%).
 
 
若你買的股票公告發放 現金股利3元 股票股利2元 而現在股價為100元 而你手中握有一張(1000股)
那你ㄧ共拿到的錢和股票股數為:
錢(現金):1000(股)*3(元)=3000元
股票(股數):1000(股)*2/10
=200股

發放給你的200股加上你現有的1000股等於1200股
若你再股價100元時把股票賣掉
1200股乘上目前股價100元=120000元

120000元加上你拿的現金股利3000元
你手上的資金為1230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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